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17号),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宁夏品牌美誉度和竞争力,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8年度宁夏名牌申报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是由我区企业生产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产品(药品、医疗器具除外)、农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品和区内服务业企业均可以申报。所申报的产品和服务业企业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各条款所规定的条件。已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称号并到期的,如继续参加评定,需重新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8年宁夏名牌申报时间从8月13日开始,9月14日截止。各市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分别负责对所辖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或企业进行推荐,统一汇总后将推荐材料和汇总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质监局。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具体可登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nxzj.gov.cn 在通知文件中查看并下载附件表格。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两份,报送至所辖地市级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电子版需将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
(二)申报材料初审。地市级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申报条件、申请表填写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真初审。
(三)推荐上报材料。
各地市级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在对申报材料初审基础上,需组织本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提出评价意见,通过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对上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上报企业无异议后形成推荐审查意见,以《**市关于申报2018年度宁夏名牌推荐审查意见的报告》的形式(报告需附《推荐宁夏名牌汇总表》和《推荐宁夏名牌企业联系汇总表》),连同所有推荐企业上报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按时限要求报送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自治区质监局)。
(四)审核评价。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分组开展现场审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结合社会调查结果,形成推荐名单后报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规定,宁夏名牌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各推荐部门务必要认真负责,仔细审核,确保申报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申报材料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将对推荐部门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各申报企业在申报工作中,必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达到评比目的。
(二)严守报送时限要求。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按照整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开展工作,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扩大知晓度,充分发挥企业申报的积极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积极参与申报。对未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或上报汇总材料的,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将不再予以受理。
来源:宁夏新闻网
更多新闻
● @宁夏人,8月22-26日要放假调休!
●咋能证明你是地道的宁夏人?这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区情知识竞赛答完就知道!
●快来报名!银川这些中小学校公开遴选80名教师
●网络媒体记者齐聚沙湖,第一次来宁夏的她们惊呼美skr人!
编辑:王莹 责编:生产队长
编委:李涛 李金香
网址:www.nxnews.net
合作:0951-6031787|报料:0951-5029811